何雯同志在2019年9月18日早上7点40左右,在去上班的路上,因不慎从楼梯滑摔坐地,当场疼痛难忍。随后朋友开车送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骨科,经拍片、医院诊断结论为:骶4 椎体骨折。
经本人报告,学校人事处及时组织了调查核实,证人为:张艳梅、岳永琼,情况属实,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9年9月20日----2019年9月27日),请单位所有人员核实监督。
公示后,如无异议,我单位将向区人力社保局正式申报,待认定工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兑付相关待遇。
主管部门监督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室): 49891717
用人单位办公室 (人事处):49575316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行政审批科:49810293、61163276
M88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