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喜燕同志在2019年4月16日下午四点半左右,在学校知津楼下台阶时不慎摔倒,左脚受伤,膝盖、手肘多处着地。开始以为只是软组织损伤,自行购药进行治疗;三天后,仍觉得肿痛严重,于是20号到二院进行门诊检查,22号夜晚十点进行核磁共振检查,23号第二次到二院进行门诊,医生诊断左足跟骨骨损伤,伴韧带拉伤;后又经过三天还是伤痛严重,26日再次到二院挂号并拍CT,27号医生最终确认左脚跟骨骨折伴韧带损伤。
经本人报告,本单位教工部(人事处)及时组织了调查核实,证人为:龙骁、邓江凌,情况属实,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5日),请单位所有人员核实监督。
公示后,如无异议,我单位将向区人力社保局正式申报,待认定工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兑付相关待遇。
主管部门监督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室): 49891717
用人单位办公室 (教工部):49891885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行政审批科:49810293、61163276
M88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