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初步审查通过,下列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符合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
(排名为网报系统申报与通过审核顺序)
王贤松 贺 建 安春莲 张星星 丁秀英 李根峰 朱 聪 徐志刚 陈中祝 汤金燕 冯继威 李莉娟 李 礼 瞿倩倩 曹鹏兴 高 光 蔡明成 平 瑶 强琴平 窦新光 杨绪盛 冯莹柱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
若对以上人员申请资格有异议或有违反师德师风的现象,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情况时需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且有具体事实;瞒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49891713(人事处),
49891717(纪检监察室)。
人 事 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