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M88铭旌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重文理人〔2021〕39号)精神,现将铭旌学者岗位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可申报的岗位数
铭旌杰出学者岗位不设限,铭旌领军学者岗位不超过7个,铭旌拔尖学者岗位不超过10个,铭旌起航学者岗位不超过15个,聘期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
二、申报条件
1.各类岗位的入选条件见《M88铭旌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重文理人〔2021〕39号)。
2.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人员不能申报。
3.申报铭旌学者计划杰出学者、领军学者和拔尖学者的,同时还应申报学校高层次人才计划;
4.2019年入选学校高层次人才计划并通过聘期考核的人员可以申报铭旌学者计划,但若入选铭旌学者计划,可继续享受2021年8月-2022年7月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但期间的其他校内绩效均按铭旌学者薪酬办法执行。
5.2020年入选学校高层次人才计划的人员不能申报铭旌学者计划。
6.截止2021年1月1日,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的铭旌起航学者申报人员应不超过 35 周岁,从事社会科学类研究的铭旌起航学者申报人员应不超过40周岁。
7.校级领导不参与铭旌学者的申报和遴选。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M88铭旌学者岗位申请表》并打印三份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同时提交《申请表》中填写的业绩材料复印件。申报铭旌杰出学者、铭旌领军学者的人员同时需明确团队成员名单,团队成员中途不能新增或替换(新引进人才除外),团队成员不超过9人(含后期新引进人才)。
2.二级单位推荐。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填写的教学条件、业绩条件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3.各二级单位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2021年铭旌学者岗位申报汇总表》、申报人员的《申请表》3份和业绩材料复印件提交人事处3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renshichu314@126.com。
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23-49891713
人事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