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退休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53号)规定,按照上级部门工作统一部署,现将2024年度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学校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学校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申报工作,由所在二级单位组织传达,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二级单位初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统一向市级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个人申请。工作人员(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病退申请,单位初审同意后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申报。
(二)《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表》一式三份(见附件,请双面打印);
(三)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登记照片三张(分别贴在鉴定表上);
(四)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五)申请人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1年以上全面反映就诊过程的就诊记录或住院记录等(复印件须由治疗医院医务处加盖鲜章)。
三、工作要求
(一)2024年度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申报者须于3月15日18∶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311办公室,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49697781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者应确保书面申报材料与电子数据文件内容一致,病史资料真实准确。
四、其他
(一)病退鉴定费和体检费由申请人按规定标准于体检当日向医院缴纳。
(二)集中病退体检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刚,18623066883
附件:
《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