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教职工兼职、创业等行为,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M88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重文理人〔2023〕21号)和《M88教职工创业管理办法(试行)》(重文理人〔2023〕28号),请各单位通知教职工填写新增校外兼职、在岗创业审批表(附件1、附件2),经本单位研究审核后将审批表、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9月8日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3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187528632@qq.com。
联系人:吴新琪
联系电话:023-49891713
附件:1.
M88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