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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88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3 16:26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表彰先进、选树典型,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激励社会各界、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自信自强、踔厉奋发,为建设教育强市、“六区一高地”和现代化新重庆作出更大贡献,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将对近年来在教育强市建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M88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渝人社函〔2025〕295号)要求,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1.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学校内设机构。

2.优秀教师:学校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3.优秀教育工作者:学校在职在岗管理人员。

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人员,已获得全国及重庆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1.政治过硬。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教育工作要求,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到教学管理工作各方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意识形态领域中未发生因管理不力、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2.业绩突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强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锚定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引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样板,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聚焦我市“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卓著。  

3.作风优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担当作为,未发生过重大违规办学行为、重大责任事故、违纪违法案件和“四风”问题。近5年集体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违纪违法问题。

(二)优秀教师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无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背离主流价值观念的言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违纪违法问题。

2.道德情操高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严爱相济、润己泽人,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师德失范问题。

3.育人成效显著。坚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为己任,遵循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在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方面业绩突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5年6月)。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1.政治可靠信念坚定。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教育工作要求,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无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背离主流价值观念的言行,未违反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规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

2.教育管理业绩突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管理理念先进,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数字重庆建设、促进就业创业、提供保障支撑、维护安全稳定等重大任务中主动担当作为,工作业绩突出。

3.清正廉洁作风优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规范职业行为,爱岗敬业、勤政务实,办事公道、品德优良,甘于奉献、敢于负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4.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5年6月)。

三、推荐程序

(一)民主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二)初审推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二级单位推荐对象汇总审核,择优提出拟推荐对象。

(三)正式推荐。学校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向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推荐对象有关信息。

四、评选要求

(一)规范评选程序。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集体决定的方式进行。

(二)坚持评选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将政治立场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把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作为衡量标准。凡政治上不合格、师德师风有问题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坚决不予推荐。

(三)严肃评选纪律。评选推荐过程中,确保平等参选,不搞戴帽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坚持挖掘先进典型与宣扬先进事迹并重,统筹做好推荐评选、典型宣传工作,把推荐、评选、表彰过程打造成发现、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载体进行广泛宣传,激励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模范、争当先进,积极为教育强市和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于2025年7月81800前将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盖章件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318办公室,推荐对象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1007599909@qq.com。联系人:卢刚,周洪丹;联系电话:49891885。

 

附件: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对象汇总表.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