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和《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5〕204号)文件精神,根据《M88职称申报条件(试行)》(重文理人〔2019〕6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非教师系列
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条件按照《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5〕204号)有关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其中申报正高、副高职称的科研业绩条件须分别达到学校教学为主型教授、副教授要求的科研业绩条件。
(二)教师系列
教师系列(包括实验技术中级、教育研究中级)职称申报条件按照重文理人〔2019〕64号有关规定执行,辅导员职称申报条件按照重文理人〔2020〕37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实验技术中级和教育研究中级须满足重庆市相应职称文件要求。“绿色通道”适用重文理人〔2019〕64号和重庆市“绿色通道”申报条件(以最新文件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非教师系列
1.电子件
请申报人提交电子件:《职称申报评审表》和《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各1份,盖章扫描件各1份,支撑材料(PDF版)压缩包1份。
2.纸质件
请申报人提交纸质件:《职称申报评审表》和《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盖章件各2份,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论文和著作需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除外)、版权页复印件。
注:电子件和纸质件提供支撑材料不一致时,该项成果不计入有效成果。
(二)教师系列
1.电子件
请申报人提交电子件:《职称申报评审表》和《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各1份,盖章扫描件各1份,支撑材料(PDF版)压缩包1份。
2.纸质件。
请申报人提交纸质件:《职称申报评审表》和《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各2份,“职称申报材料审查清单”中的01--04类所有材料各1份。所有印证支撑材料均须具备“三要素”,即: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论文和著作需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除外)、版权页复印件。
注:电子件和纸质件提供支撑材料不一致时,该项成果不计入有效成果。
四、非教师系列申报网址
请非教师系列申报人在相应系统完成预填报。
********:8082/selfservice/index
其他非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除外)网址:
********,请申报人在系统中关注各职称系列评委会具体系统开放时间。
各单位在审核申报人资格及材料后,须公示3个工作日。
五、申报名册
(一)非教师系列
请申报人填报《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名册》(附件5),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教师系列
请申报人填报《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名册》(附件6)。
六、报送事项
(一)非教师系列
各单位将有关材料汇总后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报送至校职称改革办公室(恪勤楼315室)。
(二)教师系列
(1)各单位将《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名册》(附件6)汇总后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报送至校职称改革办公室(恪勤楼315室)。
(2)将其余有关材料汇总后于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下午18:00前报送至校职称改革办公室(恪勤楼315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49891713,18716965446
附件:
2.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表和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样表).zip
3.非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除外)职称申报评审表和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样表).zip
M88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